九三社员翟峰在人民网发表十四五规划建言文章获关注

2020-08-18 13:47 阅读(?)评论(0)

      九三社员翟峰在人民网发表十四五规划建言文章获关注

近日,九三学社社员、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翟峰在人民日报-人民网强国社区“深入讨论”栏目发表的《建议把加强生态环保立法修法写入“十四五”规划》之建言文章获不少网民关注,并在其建言文章下面留言附贴。

九三社员翟峰不仅在人民网强国社区“深入讨论”栏目发表题为《建议把加强生态环保立法修法写入“十四五”规划》之建言,而且还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专设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网上征求意见”栏目框内留下了“应特别注重在十四五'规划中设置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相关指标,继续实施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重点行业治污减排工程,推进全国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应注重持续攻坚和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切实解决在十四五'期间基层群众尤为关注的诸如农村黑臭水体、重污染天气、农村垃圾等系列热难点问题和焦点问题”等相关建言。

  据人民日报-人民网近时报道,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十四五” 规划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齐心协力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自2020年8月16日起开展网上意见征求。

据了解,本次网上意见征求活动分别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官网、新闻客户端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设“十四五”规划建言专栏,广大网民可进入相关页面建言献策。

网上意见征求活动为期两周,有关意见建议将汇总整理后提供给中央决策参考。

人民日报-人民网的相关报道说,“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意义重大。目前,党中央正在组织制定“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议。

(広仁轩)


 建议把加强生态环保立法修法写入“十四五”规划

   (人民网http://bbs1.people.com.cn/post/2/1/1/176669755.html)

                      ·翟 峰

    由于“十四五”规划编制涉及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因而人民群众对此无不翘首以盼。笔者因多年从事地方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工作之实践,故对“十四五”规划中如何写入加强生态环保法治建设方面的内容充满了期待,并愿为此提出相关参考性建议。

    对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早在两年前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保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中即已明确提出,“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实践证明,我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即须依靠法治的力量。

    由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建设关系到以完善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所构成的相关法律的刚性和相关制度的硬约束来切实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牢固树立和促进人与自然的全面和谐共生,因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建设和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既关系到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又关系到促使生态环保法治理念与绿色生活方式一道融入到每个城市和乡村、每个社区和街道、每个单位和村组。故此,这对我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乃至于对全面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皆可谓是意义重大的。

    正是由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体系的切实推进,因而我国即须通过生态环保的立法修法,针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和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等问题,皆应明规问责。因为,这确实是“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

    虽然,国家和有立法权的地方,其生态环保的立法和修法之职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具有立法权的省(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区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民族自治州(县)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但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立法、修法(草案)初稿的拟定,却与国家生态环境部和地方具有立法权的省(市、区)的生态环境厅、设区市的生态环境局,以及民族自治州(县)的生态环境局有直接关系,或者说就是由其直接提供的。

    故此,在我国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起步期和奠基期的“十四五”时期,作为十四亿中国人民无限期待的、与其美好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国家“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的编制和设计,对于其中的“如何加强生态环保立法修法”的这部分,确实是既离不开具有立法权的全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积极建言献策和依法审议,同样也离不开国家生态环境部和地方具有立法权的省(市、区)的生态环境厅、设区市的生态环境局,以及民族自治州(县)的生态环境局的直接参与和具体努力!

    鉴此,所以笔者要借此特别建言:把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和修法写入我国“十四五”规划不仅有必要,而且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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